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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為鼓勵及推展各級學校師生從事創造力教學及提昇創意學習水準,協助選拔優秀專利作品代表我中華民國參加德國國際發明展獲得佳績,以弘揚國名,為國增光,並促進我國產業科技發展。

 

二、參選資格:

(一)適用對象:各級學校教師、職員、在籍學生身份者。
(二)作品規定:參選作品須有本國專利申請案號。

、德國發明展競賽獎項:

1、金牌獎:取當年評選之基準分數,未達到者獎項從缺,達到者頒發獎狀及獎牌。
2、銀牌獎:取當年評選之基準分數,未達到者獎項從缺,達到者頒發獎狀及獎牌。
3、銅牌獎:取當年評選之基準分數,未達到者獎項從缺,達到者頒發獎狀及獎牌。
各獎項評選基準,由 本代表團 聘任之評審委員決議訂定之。

四、報名方式:

(一)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以發送 E-mail日期為準 逾期不候)。

(二)(電子檔報名 ) E-mail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三)應備文件如下:

1. 報名表 (附件一 )

2. 專利證 書 或專利申請收據影本 。

3. 作品照片 (jpg檔 )或 圖式。

4. 發明 /創作 人之教師證 或 學生證影本 。

5. 參選者檢送之文件及資料不合規定者,應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五、甄選:

(一)甄選委員甄審

1、由本團遴聘傑出得獎發明專家、學者若干人擔任甄選委員,經一致認定參選作品具有

   國際專利特色與水準者,推薦入選中華民國代表團參展暨競賽作品。

2、甄選主任委員,由中華民國代表團團長兼任之。

(二)甄選程序

1、初審:甄選委員就參選之書面資料審查後,提名入圍複審名單。

2、複審:甄選委員就初審入圍名單再進行甄選,確定入選者名單。

(三)甄選標準

      依德國紐倫堡國際發明展評審標準之75 % 為入選基準。

      凡連續三屆參展競賽皆獲得銅牌以上之獎項者,本團「免予甄選」,用茲肯定與鼓勵。


六、注意事項:

(一) 本甄選活動純屬服務性質, 如 獲推薦入選 參加 『德國紐倫堡發明展』 之 師生 其參展權利 、 義務與社會人士之參展團員具相同契約行為,於收到本團另行通知函文或報名相關資料並親自詳細審閱瞭解後,再決定是否參展,以保障團員個人全程參賽權益。

(二)凡經「 中華民國代表團」辦理甄選活動所入選之參展專利作品不代表必然能得獎,獲獎與否,悉由 iENA德國紐倫堡 國際發明展大會所聘國際評審委員依公平公正之原則評分決定。

(三) 由於送審作品件數逐年增多,採 分 二梯次審核,第一次評選訂於 5 月初,第二次評選訂於 6 月初, 依照送件先後順序評審。

(四) 曾參選本展之創作專利,不得再行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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